治理工作报告

时间:2025-10-19 19:21:29
治理工作报告

治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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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报告1

根据xx号文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自纠,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

具体如下:

1、无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行为。

2、无“车随人走”行为。

3、无使用军队、武警、公安车号牌行为。

4、公务用车都登记在本单位名下。

5、无占用其他单位车辆、违规新购置车辆、以企业或其他服务对象等名义购置公务用车行为。

6、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集中封存。

7、无酒后驾驶公车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8、无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二、自查自纠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所严格按照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于xx、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

我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治理工作报告2

自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市按全省统一部署,以打击欺诈骗保为核心、以维护基金安全为目的、以提高民生保障为根本,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深化工作措施、力求工作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城乡医保合计参保1368441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96685人,城乡居民参保1271756人;现有市级经办机构1家,26个乡镇办场园均在人社中心挂牌成立医保中心,承担各自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经办业务;医x点医药机构合计1132家,其中:住院医疗机构42家,门诊医疗机构88家,村卫生室740家(三级2家,二级7家,其他未定级);定点零售药店262家;与医保有业务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共有4家,分别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x分公司、泰康养老股份有限公司x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工作

 (一)宣传动员抓“三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宣传动员有力度。3月26-28日全省“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局迅速行动,层层动员,组织召开了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雷华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吴宇慧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领导任成员的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乡镇分管副镇长为乡镇打击欺诈骗保责任人,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落实,拉开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揭幕战”。

二是宣传覆盖有广度。开展宣传工作“十进”即进医院、进药店、进、进参保单位、进农村、进公交(出租车)、进公共场所、进公益广告、进网络、进新兴媒体,同时通过在随岳高速、武荆高速出口设置大型宣传牌、沃尔玛商场门前现场宣传、组织医务工作者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达到了欺诈骗保宣传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的预期目标;截止4月22日,全市共发放宣传折页1万余份,通告20xx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000余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800条;在公交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0条。

三是宣传内容有深度。针对不同群体突出宣传重点,采用播放动漫宣传片、通报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打击欺诈骗保投诉渠道和奖励办法等,不断提升社会各界人士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深入推进抓“x”,细化工作举措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欺诈骗保的具体表现形式,结合各工作实际,将各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内容逐一量化,制定下发《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参保人员违规统计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调查核实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表》、《医院病人入院登记表》等十余种类型表格300余份。

二是明确工作步骤。按照x会议精神,我局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将整个专项治理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与集中宣传、专项治理、专业机构复核、整顿总结五个阶段,从3月份持续到11月份,其中:4月上旬为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阶段,并在4月份启动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4-8月份为专项治理集中检查阶段;9月为复核小组组织复核阶段;11月份为梳理总结阶段。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按照《x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管理规则》、《x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生管理规则》的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性质及情节分类办理。做到“六个坚决”即该解除定点医疗 ……此处隐藏18446个字……、制作一个公示栏。

(六)推进“12345”服务热线。积极做好圣洁“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省“12345”热线平台对接工作,实现热线数据全量归集应用。圣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目前受理工单共139件,办结、回复139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100%。

(七)按照政务服务“好差评”原则。县政务服务中心、13个乡镇便民中心已全面覆盖“好差评”评价范围(自建系统)。评价标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较差”和“不满意”5个等级。评价依据为,根据办事流程、服务办理和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便民度等政务服务评价指标。由于我县“好差评”是自建系统,目前因资金原因无法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已经按照州局下发的《政务服务统一“好差评”平台评价二维码》转发至中心各部门窗口,要求将二维码张贴在办事窗口显眼处,积极引导办事群众评价,确保差评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确保评价满意率达95%。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权力规范运行。督促各行权单位优化行权平台建设,强化事项在线受理办理和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正在整理《高频事项精简材料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一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同一事项县内无差别、同标准受理清单》等全县精简纸质申请材料清单,进一步减少申请人实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繁琐证明,为下一步达到“零材料提交”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推进“好差评”端口对接。按照州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好差评”端口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办事群众评价及时反馈,确保政务服务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三)推进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为每个村在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争取2万元的经费,待资金到位后,在20xx年,依托全县村(社区)级活动室,完成89个村,3个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扎实开展其他工作。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和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引导部门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面实现政务事项100%“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其他各项工作。

治理工作报告15

广告在现代社会中随处可见,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当前日益泛滥的虚假广告,既给公众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极大损害,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并已成为广告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进一步严厉打击和治理虚假广告,规范广告行为已势在必行。

一、虚假广告产生的原因

(一)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一是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中,一些广告主在利益驱动下为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择手段,以违法广告进行宣传,骗取消费者的信任,争夺市场。二是一些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受利益的驱使,特别是那些媒体单位由于现行体制,财政断奶,其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广告资源,使得一些媒体在刊登播放各类广告时,迎合企业不正当要求,对广告审查把关不严,擅自降低审核标准,有利就播,交钱就登,为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提供了生存空间。三是从整个广告行业看,现今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还未形成制度规范、竞争有序和行之有效的行业规范与监督自律机制。

(二)广告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和立法的滞后性致使虚假广告有机可乘。如《广告法》对虚假广告规定了“停止发布,公开更正,并处广告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条款。按照这种规定,即使做虚假广告的人或单位受到最重的处罚,他们仍然还是有利可图的;对“情节严重”的规定,由于没有具体的衡量标准和尺度,实际操作时很难把握,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和弱化了《广告法》的威慑力。此外现行的广告法律法规缺乏对网络广告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在监管过程中很难使其规范,在执法中也没有依据和标准,因而网络广告经营者们就利用这种空隙和漏洞,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新型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逃避法律制裁。

(三)广告监管部门监测能力和水平落后。由于广告监管的大部分任务在市、县两级工商管理部门,而这两级的监管部门普遍存在着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广告监测设备、监测手段、监测装备落后和监测能力差等问题,甚至很多地方根本没有任何监测设备,造成了对许多虚假广告无法及时依法查处,使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难以及时有效地得到遏制和肃清。

(四)消费者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淡薄。有些消费者对新产品、新科技成果等消费需求盲目跟风。受到违法广告误导时自我保护意识差,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即使一部分消费者敢于较真,在现有环境下,维权成本高,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违法者也得不到应有的惩戒。

二、虚假广告的治理对策

(一)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一是严格市场主体的资格审查,对从事广告行业的注册登记申请,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坚决不予核准;二是建立广告监管经济户口,使监管工作有据可依。在广告管理中实施动态管理任务细化,分片管理,责任到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或过多过滥、违法率高的'广告实施专项治理;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明确责任,统一行动,实施综合执法。

(二)完善广告立法,健全广告法律责任制度。其内容应包括:第一,没收虚假广告非法所得,并严惩虚假广告行为;第二,对广告审查机关责任人设定行政处罚赔偿责任制,对广告审查机关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虚假广告出现的,给予行政处罚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直致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应及时填补对网络等新型广告媒介进行监管的法律空白,使执法者有法可依。

(三)建立完善广告管理制度。一是积极推进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把好广告出口关;二是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完善的广告审查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把好广告审查和验证关;三是建立完善广告监测制度,保证广告监管工作及时、准确;四是建立违法广告定期通报制度,实施行政告诫措施,增强透明度;五是建立违法广告公开曝光制度,发挥舆论监督;六是实行部分广告暂停发布制度,防止、杜绝违法广告漫延或产生。

(四)强化部门协调,进行综合治理。广告涉及面广、线长、点多,牵涉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单靠工商部门一家管理有很大的局限性。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对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一是与城管部门联系,加强户外广告治理,杜绝户外广告乱散乱发。二是加强与广电、药品监督、卫生、纪检等行政部门的协调,严格控制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五)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广告业主的自律水准和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的鉴别能力。加大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告业主进一步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充分认识到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教育广告业主自觉形成行业内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依法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确保广告服务于社会。大力普及《广告法》知识,采取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典型虚假广告案件进行曝光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的鉴别和抵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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